隐蔽工程验收程序:
1、验收程序:承包人隐蔽工程完成自检→隐蔽工程验收申报→通知监理/甲方检查→隐蔽前相关试验→试验合格(不合格退回上一步)→办理隐蔽工程合格签证→隐蔽→完成。
2、承包人自检。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,承包人应对照施工设计、施工规范进行自检,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。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、验收时间和地点。
3、共同检验。隐蔽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。接到承包人的请求验收通知后,应在通知约定时间组织相关人员与承包人共同检查或试验。检测结果表明质量验收合格,经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,承包人可进行工程隐蔽和继续施工。验收不合格,承包人应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。
4、重新检验。无论工程师是否参加了验收,当其对某部分工程质量有怀疑,均可要求承包人重新检验。承包人接到通知后,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,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。
5、工程验收合格。没有按隐蔽工程专项要求办理验收的项目,建设单位不办理工程验收。
隐蔽工程验收内容:
1、配电工程:暗线是否有管套,电话线、闭路电视线路、电脑网线等是否通畅,电线的直径是否达标,是否有接地线,电线是否分路、插座的位置是否合理等。
2、水暖工程:排水处是否做了防水处理,水管用的什么材料,暖气管线的连接是否紧密、不漏水等。
3、木制作基层:木龙骨是否结实,基层用的什么板材,用的什么钉子,是否用射钉机等。
4、吊顶基层:吊顶的内部结构是否结实,龙骨是否平整,吊挂件、连接件、坚固件的规格、型号、品质、间距等是否符合要求,用的什么材料,吊顶内的各种管道、线路、设备是否已做密闭试验及电气绝缘、电阻测试,连接是否牢固等。
5、地面基层:是否先凿毛,是否清理干净,砂子的粗细如何,是否干铺等。
6、墙面基层:腻子是否平整、光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