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民:不交暖气费可以停暖为什么断了水电
刘女士告诉记者,其所在小区是由物业烧锅炉供暖,取暖费也由物业工作人员在采暖期之前收取。“如果在11月15日之前不交上暖气费,物业就会给我们停水停电,到时候家里想住都不能住了。”
由于刘女士一家冬天不在小区内常住,只是偶尔回来住几天,用暖气实在浪费,因此选择停暖。“停了暖气,家里冷的时候可以开空调,但物业前两天把水电都断了,我们连空调都不能开,现在家里一点水都没有了,只能暂时搬家。”在刘女士看来,不交暖气费物业大可以停暖,关闭门外的暖气阀门,但是连水电都停了,这种规定太霸道。几次找物业工作人员询问,刘女士得到的答复都是“不交暖气费就认定居民冬季不在家住,物业规定水电暖一起停。”对此,刘女士感到疑惑,她咨询本报记者:“物业这样捆绑收费有什么依据,如果我们申请停暖,可以按规定交20%的热损费,但不应该将水电断了,这让我们彻底没法住了。”
物业:断水断电是为防止居民“蹭暖”
随后,记者联系到富祥楼小区物业工作人员韩女士,韩女士告诉记者:“我们知道这种收取暖气费的方法不合法,但我们小区是物业买煤烧锅炉供暖,当初建锅炉的大小就是和小区住户相匹配的。这两年有许多居民不交暖气费,我们的供暖成本又高,烧锅炉已经是大马拉小车的状态,我们就会亏损。”
据韩女士介绍,由于小区是地热暖,再加上小区保温做的非常好,因此即便某一住户不交暖气费,停了暖,只要他们楼上楼下住户开着暖气阀门,住户家里也不会冷。“天气好的时候,停暖的居民家中也能达到20度左右,因此每年我们小区都有40多户居民不交暖气费,就靠楼上楼下的蹭暖过冬。如果住户都这样做,我们损失就大了,所以在居民入住时,我们就和业主委员会商定好必须每年交取暖费,否则就认定居民家中无人居住,断水断电。”
部门回应:物业做法不合理
对于刘女士所遇到的问题,记者先后咨询了路北区物价部门和住建部门。路北区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:“如果居民不需要供暖,申请停暖,物业就不能再收取居民取暖费。同时韩城镇已经划归路北区,按照路北区物价部门规定,居民申请停暖也无需缴纳20%的热损费用。”路北区住建部门工作人员对此没有做出回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