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20日住房贷款管理处发布公告,调整贷款额度核定方式,想要公积金贷款买房的,这几天可要抓紧了!!!
各分中心、管理部:
根据我市目前房地产形势,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,调整贷款额度核定方式,具体如下:
一、贷款额度核定方式
借款申请人可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申请人(及配偶)账户余额的10倍。借款人(及配偶)3年内未提取过公积金的,贷款额度增加20%。
二、还款能力核定
月收入=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÷(单位缴存比例+个人缴存比例)
还款能力不超过借款人(及配偶)月收入的60%。
三、贷款最高额度
单、双职工最高额度限额均为60万元。
四、新的贷款额度核定方式于2019年6月26日起执行。
五、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,做好宣传解释工作。
住房贷款管理处
2019年6月20日